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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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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对 2016年度市级文明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 申报学校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5 点击: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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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签发

     

等级

紧急

 

教办明电〔2016〕 号

 

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对

2016年度市级文明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

申报学校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河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学校,市属各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级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12月21日开始对2016年度申报市级文明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检查验收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文明校园检查组由市教育局、市文明办有关科室及临时抽调部分单位精神文明创建负责人组成;依法治校示范校检查组由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及临时抽调各单位主管依法治校负责人、参加省依法治校培训班学员组成。主管和负责创文人员不参加。(各组成员及分工附后)

二、检查时间

12月21日至30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文明校园检查组26日转入县(市)检查;依法治校示范校检查组26日后开始,每组检查一天。各组联络员提前与被检查单位联系沟通。

 三、检查内容

(一)文明校园

1.文明校园创建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六好”标准落实情况;

2.教师中开展“远离非法活动,摈弃不文明行为,倡树文明新风,塑造良好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3.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

4.参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情况;

5.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有关情况。

(二)依法治校示范校

按照《第五批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教办德〔2016〕51号)附件中所列条目进行。

四、检查方法

1.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会议记录;

2.实地查看;

3.问卷调查(随机抽取教师10人、不同年级和班级学生15人)

4.现场反馈检查情况。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对申报学校进行检查验收,是推动创建工作落实、确保评先质量的必要步骤和有效措施,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端正迎检态度,根据检查验收情况查漏补缺,及时整改,促进工作提高。

2.做好自查。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对两个创建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按照验收内容和标准做好自查,积极做好检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申报材料和表格已上报,因此各组不再听取汇报,自查情况报告可直接交检查组带回。

3.严格把关。各检查组要认真按照标准要求,对申报学校逐一查看、挨个过关,把好的方面、特色亮点带回来,把存在不足、个别问题当面讲清楚,合格一个评定一个,公正评判,不搞迁就照顾。

各组检查验收结束后,请于12月30日前将有关情况及汇总表报至市教育局思想道德建设科。 

地址:市教育局311房间      电话:3519213

邮箱:ddk3519213@126.com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联系人:石  磊

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联系人:胡海明

 

附 件:1.文明校园检查验收人员组成及分工

2.文明校园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

3.依法治校示范校检查验收人员组成及分工

4.依法治校示范校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

 

新乡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