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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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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评选2017年延津县职业教育 模范班主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0 点击:160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我市教育系统班主任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激发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模范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现任班主任中评选。县(市)、区按照《新乡市中等职业学校模范班主任推荐名额》(附件3)以各学校注册学籍在校生数和综合学校其他工作为基础下达。在校生1000以下的学校推荐1名,县级2名,在校生1000以上2000以下的学校推荐2名,县级4名;在校生2000以上3000以下的学校推荐3名,县级6名;以此类推。

二、评选条件

(三)职业学校班主任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认真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有较系统的教育科学、管理科学知识。不断更新班主任的工作观念和方法,积极撰写班主任工作随笔。

3.积极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配合科任教师完成教学计划,协调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关心教育学生且成绩显著。

4.尊重规律,注重工作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重视学生干部的培养使用,问题学生转化效果明显。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强,学生有正确的荣辱观念,班级管理成绩突出。

5.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师生关系民主、平等、和谐、融洽,受到学生好评爱戴。

6.连续从事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有较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

7.近五年参加过省级或市级班主任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评选模范班主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影响大,对我市班主任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

2.要向全体教职工传达评选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主评选推荐,公布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人员确定后要在校内公示。

3.2016年参加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素质能力展示荣获省级一、二等奖的班主任可以直接推荐参评。

4.县教育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

8.市级的填写《新乡市教育系统模范班主任推荐表》(附件2)、县级的填写《新乡市教育系统模范班主任推荐表》(附件3)、《延津县教育系统模范班主任推荐名册》(附件5) ,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职业学校申报材料务于2017年4月25日前报送至县教体局职教股,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推荐名册电子版发送职教股。

职教股联系人:张吉瑞

电  话:7681677

邮  箱:zhangjirui005@163.com

   

 附件:1.市、县模范班主任推荐名额

2.新乡市教育系统模范班主任推荐表

3.延津县教育系统模范班主任推荐表

4..延津县教育模范班主任推荐名册

 

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4月13日

 

 

 

 

 

 

 

附件1延津县中职模范班主任推荐名额

单  位

类       别

市级

县级

备注

延津县职业中专

4

8

 

延津县无线电技校

1

2

,

合      计

5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