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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教育局 新乡市文明办 共青团新乡市委 新乡市妇联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2 点击:236

 

 


新乡市教育局  新乡市文明办

共青团新乡市委  新乡市妇联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明办、团县(市、区)委、妇联,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文明办 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教职成〔2015〕9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紧落实,开展好这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赛要求

本届“文明风采”竞赛采用学校初赛、市级复赛、全省决赛的形式进行。各中职学校要广泛组织学生、教师参加竞赛活动,把竞赛活动与和谐校园建设结合起来、与德育课程教学结合起来、与学校社团活动结合起来,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在学校初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市级复赛。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向市里推荐的作品以30份左右为宜。

市级复赛由市教育局牵头,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积极配合,组成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和专家评审组,对推荐的参赛作品评选后,择优推荐参加全省竞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经协商,成立新乡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于建新(市职业教育局局长)

委  员:余道平(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李洪亮(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教育科科长)

孟  伟(共青团市委学校部部长)

高蕴秀(市妇联宣传部部长)

邹  崴(市教育局职业教研室主任)

赵伟中(市教育局成人教研室主任)

颜秉黎(市教育电视台台长)

竞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各单项竞赛评审组。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成人教育教研室,负责竞赛的具体实施,办公室主任由赵伟中同志兼任。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将参赛作品、数据库和工作总结于1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成人教育教研室(612房间),所有材料需上报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邮箱:xxwmfc@126.com)。

联系人:仝正楠、周雅静

联系电话:5081469、 15037325447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文明办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                   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新乡市教育局              新乡市文明办

 

 

   共青团新乡市委            新乡市妇联

      2015年11月19日

附  件

 
 

 

 

 

 

 

 

 


教职成〔2015〕963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文明办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第十届中等

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文明办、团市(县)委、妇联,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促进中职学校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2015年将举办河南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和《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形成“校校组织,班班活动,人人参与”的制度机制,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赛项设置

本届竞赛活动以“践行核心价值观,激扬职校生风采”为主题,设立6类赛项:征文演讲类,职业规划类,摄影类,微视频类,校园情景剧类,才艺展示类。

三、参赛形式

本届竞赛继续采用学校初赛、市级复赛、全省决赛的形式进行。各中职学校都要组织学生、教师参加竞赛活动,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市级竞赛。各省辖市教育局牵头,文明办、团委、妇联积极配合组成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和专家评审组,对本地学校推荐的参赛作品评选后,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全省竞赛,每市推荐作品总数一般不超过200份。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暂不组织复赛,所属职业学校初赛后,推荐作品参加所在省辖市教育局组织的复赛。参加全省竞赛的获奖作品,由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四、组织领导

本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由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主办,省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承办。为加强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竞赛活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尹洪斌(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董学胜(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

王宏琳(团省委学校部部长)

赵  勇(省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副处长)

夏彩虹(省妇联宣传部部长)

谭玉辉(省成人教育教研室主任)

唐泽仓(河南教育报刊社社长)

委  员: 史文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副处长)

郭国侠(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樊安新(省轻工业学校校长)

钟  华(省人民广播电台副总监)

刘  肖(教育时报总编辑)

张  倩(省成人教育教研室副主任)

秘书长:王者香(省成人教育教研室主任助理)

竞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各单项竞赛评审组。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成人教育教研室。

五、相关要求

各中职学校要切实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将竞赛活动列入德育工作年度计划并给予经费保障。要广泛组织学生、教师参加“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把竞赛活动与和谐校园建设结合起来、与德育课程教学结合起来、与学校社团活动结合起来,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达到活动育人、过程育人效果,增强德育的针对性。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让更多的学校参与到活动中来,提高“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覆盖面。市教育局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竞赛活动,在教育局内明确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安排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在竞赛的组织发动、数据统计、作品评选、证书印制和发放、报送材料等环节把好关,做好竞赛工作总结。

各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报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1.河南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方案

2.河南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参赛

学校、参赛项目统计表

3.河南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参赛

作品登记表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 南 省 文 明 办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 南 省 妇 联

                                2015年11月3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印发

 

附件1

 

河南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

竞 赛 方 案

 

一、参赛资格

2015年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高职附属的中专部学生参赛,应在校名后注明中专部)。参赛人资格和参赛作品由学校负责审查,重点审查参赛人是否为中职在校生和作品是否抄袭。

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一旦发现抄袭,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缴获奖证书。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备份,保留底稿、电子稿。参加全省竞赛的作品处理权,归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组委会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参赛作品(包括出版作品集、印制光盘、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参赛作品有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二、竞赛内容及具体要求

本届竞赛活动以“践行核心价值观,激扬职校生风采”为主题,设立6类赛项。参赛人员应根据各赛项规定的目的、内容和要求自行命题,作品标题力求简短、明确。各赛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文演讲类

主题和内容:一是以“牢记历史,爱我中华”为主题,引导学生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惜幸福生活,激发报国热忱。二是以“成长中的感动”为主题,引导学生感悟自己成长经历过程中的正能量,抒发对党、国家、民族和家庭的热爱之情,表达当代中职学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考和行动。

形式和要求:各学校可广泛开展征文演讲活动,择优推荐演讲作品给上级活动组织机构。报送作品包括演讲稿和演讲视频,一并报送。演讲稿内容健康,语言平实,表达真情实感,字数不超过2000字;演讲视频要求内容清晰流畅,演讲者表达流利,仪表得体。

(二)职业规划类

主题和内容:以“我的未来我做主”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信心,逐步培养职业意识,及早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内容包括职业生涯设计、创业计划、创新设计等。

形式和要求:各学校可结合职业生涯规划相关教学内容,广泛开展职业生涯设计、创新创业设计等活动,择优推荐职业生涯设计方案、创新创业设计作品给上级活动组织机构。

职业生涯设计方案和创业计划均提交电子文本。内容应贴近实际,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相关文本字数不超过2000字。

创新设计方案提交电子文本,说明作品构思、特点、功效等,同时附送作品实物。

(三)摄影类

主题和内容:以“职校美·学习美·劳动美”为主题,引导学生聚焦校园生活和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捕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实训实习等的精彩瞬间和其他劳动者工作的瞬间,展示中职学生和劳动者的职业礼仪、职业素养和职业形象。

形式和要求:摄影作品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作品以单幅形式报送洗印的照片和电子版作品、未经过修改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M;说明文字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表达的内容等,不超过200字。作品创作时间为2015年9月之后。

(四)微视频类

主题和内容: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人生观、价值观,展示青春的风采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形式和要求:微视频作品可采用微电影、纪录短片、动画片、公益广告或者电子相册等形式,制作软件不限,紧扣主题讲述故事,内容健康向上,文件格式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校园情景剧类

主题和内容:以“法治·安全·环保·健康”为主题,引导学生以学习、生活为原型进行创作,通过人物刻画、故事演绎等反映当代中职学生对法治建设、生命安全、生态文明、身心健康的所思所感所悟,体现教育和启迪意义。

形式和要求:作品脚本应由学生原创,表演以学生为主,可邀请家长或老师参加。主要角色人物在8人以内,时间不超过15分钟。报送脚本的纸质稿和电子版及演出视频光盘,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

(六)才艺展示类

主题和内容:以“人人尽展其才”为主题,鼓励学生展示自身文体特长、职业素养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引导广大中职学生学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高审美情趣、人文素养。

形式和要求:才艺展示分为舞台作品和非舞台作品。舞台作品包括朗诵、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曲艺、杂技、魔术、武术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鼓励在校园内外公开展演。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大小不超过300M。非舞台作品包括书法、绘画、篆刻等,非舞台类作品需提交作品实物。

参赛者姓名,一件作品参赛人数1-3人的,填写学生姓名,4人及以上者为集体项目,只写参赛单位名称不写参赛者姓名。光盘正面用黑色油性笔写清参赛项目、作品标题、学校所在省、市、校名和个人项目的参赛者姓名。

三、初赛、复赛、决赛具体要求

(一)校级初赛

1.宣传发动。学校要发动学生和教师积极参加“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以参加竞赛为载体,围绕竞赛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实践活动,把竞赛主题渗透于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形成富有职教特色的德育整体合力和生动活泼的德育氛围。

2.建立数据库。数据库按参赛项目分别建立,即学校应根据本校参加竞赛的项目建立数据库,数据库模板可在省教育厅网站、省职业与成人教育网、省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网下载,数据库使用Excel制表(表样见附件),数据库分为两类:

(1)学校信息。学校信息(《河南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参赛学校、参赛项目统计表》)中包括校名、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电子邮箱和各个项目参赛作品数量。

(2)作品信息。作品信息(《河南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参赛作品登记表》)中包括学校名称、作品题目、参赛人数、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和手机号等内容(每项竞赛都参加的,需填6个表)。 学校名称按教育部门审批的全名填写,一校多名的统一用一个。征文演讲类只能填1名学生姓名,其余项目可填1-3人,超过3人者为集体项目,只写参赛单位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征文演讲类为1名,其余各项可为1-2名。

学校在录入时,应对学校名称、作品题目、学生和教师姓名进行认真核对。不论校名,还是学生、教师姓名有误,影响获奖和证书制作的责任由参赛学校负责。

3.报送参加市级竞赛的作品、数据库和参赛工作总结。学校应于1月20日以前向市竞赛组委会报送参赛作品、数据库和参赛工作总结,如不交数据库,以弃权论。

征文演讲类、职业规划类参赛作品报送纸质作品,摄影类作品报送洗印的照片,微视频类、校园情景剧类、才艺展示类作品按参赛项目分别刻光盘上报(一式两份),每张光盘只能有一件作品。纸质作品在首页前粘贴或装订附表1,摄影类把附表1贴于照片后,微视频类、校园情景剧类、才艺展示类将附表1装在作品光盘袋中,并用黑色油笔在光盘上写清校名、参赛项目、作品名称、参赛学生姓名。征文演讲类、职业规划类、摄影类参赛作品均需同时报电子文本,每一个项目的作品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的作品顺序编号与纸质文本编号相同,文件夹名为“单位名称加竞赛项目名称”,如:河南省工业学校征文演讲。

每项参赛作品分别封装,袋外封面贴附表2。再把每项已装好袋的作品,装在一个大袋里邮寄或送交上级竞赛组委会。电子文本交组委会办公室备份或发至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的电子邮箱。

数据库和学校参赛工作总结,以电子文本形式发往上级竞赛组委会指定的电子邮箱。参赛工作总结应有组织过程、围绕竞赛开展的活动、参加学校初赛作品的数量、评选结果、德育效果、师生反映、经验体会等内容及结合“文明风采”竞赛开展丰富多彩德育活动的照片。

4.做好表彰和经验交流。参赛学校应在适当时机,表彰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和竞赛组织工作者,通过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师生参加德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德育实效,推进文化育人。

(二)市级竞赛

1.组建竞赛组委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市级竞赛组委会要对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宣传动员,扩大“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覆盖面、参与率,提高活动的吸引力。

2.征集参赛作品,建立竞赛数据库。

(1)建立市级竞赛数据库。市级竞赛数据库在各参赛学校报送的数据库基础上建立,即把各参赛学校报送的数据库,按比赛项目分别合并为6个“作品信息”数据库,1个“学校信息”数据库,征文演讲类、职业规划类、摄影类参赛作品电子文本库(需建立3个文件夹)。

(2)为参赛作品编号。市级竞赛作品信息数据库(6个)建好之后,为每一件作品编号,并将作品编号对应填入《参赛作品评选签单》(附表1) “作品编号”栏内。市级参赛作品电子文本库(3个文件夹)中的作品编号要与实物作品编号一致。

市级竞赛数据库既用于本地竞赛,也是省级竞赛数据库的基础。市级竞赛组委会要对建立数据库切实予以重视,以保证竞赛工作顺利开展。

3.组织专家评审组,分赛项评选。市级评委会可按竞赛项目类别组建评选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专家组成员一般由教研员、职业学校骨干教师、相关专家组成。评选标准由市竞赛评委会根据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主题和各比赛项目的目的、要求制订。市级竞赛获奖比例由市级竞赛组委会确定。

4.报送参加省级竞赛作品、数据库和市级竞赛工作总结。

(1)报送作品。参加全省竞赛的作品按6个项目分别封装,每个封装袋上贴附表2,连同《河南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参赛学校、项目统计表》、《河南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参赛作品登记表》、市级竞赛工作总结(纸质文件各一份),于2016年2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省“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征文演讲类、职业规划类、摄影类参赛作品均需同时报电子文本。微视频类、校园情景剧类、才艺展示类参赛作品光盘需报送一式两份。

(2)报送数据库。市级复赛组委会要向省竞赛组委会报送两组数据库,即参加市级复赛的数据库、参加省级竞赛的数据库。

(3)报工作总结。市级竞赛工作总结的电子稿,以Word文档格式压缩上报。无工作总结的,不予评选组织奖。

市级推荐参加省级竞赛的有关数据,通过电子邮箱于2016年2月29日前报送省“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5.做好表彰和经验交流。各市应将本市竞赛结果发文件公示,并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市级竞赛组委会应在适当时机,表彰本地区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学校和竞赛组织工作者,交流通过德育实践活动加强德育工作的经验。表彰、交流形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6.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初评结束,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全省竞赛,推荐作品总数一般不超过100份。参加省级竞赛的作品、数据库(学校竞赛的数据库、参加省级竞赛的数据库两个数据库)和学校竞赛工作总结于2016年2月29日前报送省“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省“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各省辖市竞赛组织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三)全省竞赛

全省竞赛在学校初赛、市级复赛的基础上进行。

1.作品征集。参赛作品,由市级(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竞赛组委会快递或挂号邮寄至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文本报送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或发至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的电子邮箱。

2.竞赛奖项。

(1)作品奖:每项设一、二、三等奖。4人及以上学生参加的为集体项目,获奖证书颁发给选送学校;其他比赛项目,获奖证书颁发给参赛者。

(2)教师奖:一位教师指导多项多份学生作品获奖,公布各单项级别最高的获奖等次,颁发证书(证书与学生作品获奖证书式样相同);征文演讲类指导教师限1名,其他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限1-2名。每名教师辅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项不得超过3件作品。

(3)集体奖:设组织奖,表彰组织工作先进的省辖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奖依据参加全省竞赛的作品质量、数量和竞赛组织工作情况评选。

全省竞赛评选工作完成后,评选结果在省教育厅网站公布。获奖证书制作完成,通知市级、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领取证书。

河南省教育厅网站(www.haedu.gov.cn)、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http://vae.haedu.gov.cn/)、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网(http://vae.haedu.gov.cn/0wmfc/)刊登本竞赛通知、数据库模板和评选结果。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2号(河南省成人教研室)

邮    编:450003

联 系 人:王者香  蒋洛生  李  雷

电    话:0371—65506651

电子信箱:jyb858@sohu.com

 

 

 

 

 

 

 

附表1

“文明风采”竞赛参赛作品评选签单

参赛项目

 

学生姓名

 

作品标题

 

作品编号

 

学校正规全名

 

指导教师

 

教师电子邮箱

 

指导教师

手机或电话

 

学校详细地址

[省、市、镇(街道)、门牌号]

邮政编码

 

市级评审编号

 

省级评审编号

 

全国评审编号

 

指导教师对作品的点评(无指导教师的,可不填):

 

 

 

 

                                 指导教师签名:       2015年   月  日

初评

 

                        决赛评委签字

复查

 

                  决赛复查负责人签字

终审

 

                    决赛评委会主任签字

备注

 

                       
 

(由学校印制,并填写前五行。)

附表1由参赛学校按参加复赛作品的数量,统一用A4纸制作。有指导教师的作品,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对作品的简要点评。“决赛意见”留待全国竞赛组委会填写。

此表粘贴或钉在每一份作品的首页前、照片背面或装入光盘袋内。“参赛项目”指征文演讲类、职业规划类、摄影类、微视频类、校园情景剧类、才艺展示类等6类中的一类。如指导教师有电子邮箱、电话(含区号)或手机,请务必填写,以便假期中联系。参赛者填写相关信息字迹要清晰,内容要真实,以免影响证书发放。

 

 

 

 

 

 

 

 

 

 

 

 

 

附表2

参加竞赛作品分项目封装单

参赛项目

 

本项参赛份数

 

 

单位正规全名

 

邮政编码

 

竞赛组委会

地  址

[省、市、镇(街道)、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代替]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座机

(要有区号)

                 
 

(学校向市级推荐,由学校印制并填写全部内容。市级向省级推荐,由市级组委会填报)

此表贴在每项参赛作品集中封装的封装袋外面。6项比赛的参赛作品必须分别封装,每项比赛的封袋上面分别贴附表2。联系人指组委会联系人,如果参加全部项目,6个附表2上的联系人信息必须一致。

 

 

 

 

 

 

 

附件2

河南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参赛学校、参赛项目统计表

报送单位:                 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箱:

序号

学校名称

征文演讲类

职业规划类

摄影类

微视频类

校园情景剧类

才艺展示类

参加竞赛

作品数合计

 

 

 

 

 

 

 

 

 

 

 

 

 

 

 

 

 

 

 

 

 

 

 

 

 

 

 

 

 

 

 

 

 

 

 

 

 

 

 

 

 

 

 

 

 

 

 

 

 

 

 

 

 

 

合计

 

 

 

 

 

 

 

 

 

说明:本表用于统计参赛学校、参赛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栏目填写参加竞赛的作品数,由参赛学校、市级竞赛组委会填写后上报。

 

 

附件3

河南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报送单位:                                  项目:

作品编号

学 校 名 称

参 赛 作 品 题 目

参赛人数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姓名

指导教师

手机

备注

 

 

 

 

 

 

 

 

 

 

 

 

 

 

 

 

 

 

 

 

 

 

 

 

 

 

 

 

 

 

 

 

 

 

 

 

 

 

 

 

 

 

 

 

 

 

 

 

 

 

 

 

 

 

 

 

 

 

 

 

 

 

 

 

 

说明:1.“报送单位”填写省辖市教育局或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名称;“项目”按规定的6个竞赛项目名称填写。

2.“参赛人数”栏填参赛学生数;参赛人数超过3人者,“学生姓名”栏填集体。

 

 

 

 

 

 

 

 

 

 

 

 

 

 

 

 

 

 

 

 

 

 

 

新乡市教育局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5年11月19日印发